各县(市、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旅游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绿盾行动”各阶段的成果,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决定于2011年3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绿盾行动Ⅶ”旅游团队运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绵阳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以旅游团队运行为重点的“绿盾行动Ⅶ”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旅游 旅游团队运行△ 专项治理 通知
绵阳市旅游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关于开展以旅游团队运行为重点的
“绿盾行动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和2011年全省旅游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绿盾行动”各阶段的成果,不断提高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有效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定于2011年3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绿盾行动Ⅶ” 以旅游团队运行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旅行社条例》,从大力开展旅游团队检查入手,重点治理旅行社“零负团费”运作旅游团队、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和督导旅行社依法诚信经营,引导和培养旅游者树立文明理性消费意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1、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揽旅游者,严厉打击价格恶性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严厉打击欺诈游客等不法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肃查处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
4、严肃查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旅行社团队运行
1、旅行社是否向取得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租用旅游客运汽车并签订旅游运输合同;
2、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和领队人员在带团过程中是否存在诱导、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3、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和领队人员在带团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持旗佩证,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违法违规行为;
4、旅行社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接待,是否征得旅游者同意;
5、旅行社电子合同和电子团队运行计划表使用情况。
(三)规范旅行社旅游合同签订
1、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严厉打击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是否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与自查(3月20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并对此次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关注度;同时按照“绿盾行动Ⅶ”具体内容要求旅行社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与督查(5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全市“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协调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对旅游团队和旅行社的检查工作。市旅游执法支队将对各县(市、区)开展“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察指导,并适时抽调全市各级旅游执法人员,重点在北川、江油、平武等地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治理工作总结(9月30日至10月20日)
各县(市、区)要认真及时总结开展“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总结书面报市旅游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对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突出重点、分层负责、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等工作方针,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四)各县(市、区)在检查涉旅企业时,须填写相关情况登记表(见附表)备案存档。
(五)各县(市、区)要及时收集、总结“绿盾行动Ⅶ”专项治理行动各阶段的工作效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的建议,及时上报市旅游执法支队。
联系人:李晓军 孙红
联系电话(传真):2309280
附表一:旅行社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表二:旅游团队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表三:星级饭店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表四:A级景区(点)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表五:旅游客运企业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表六:旅游购物场所检查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一:
旅行社检查情况登记表
旅行社/分支机构名称: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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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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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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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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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悬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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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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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支机构的名称是否符合《细则》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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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务经营规则遵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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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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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资料是否涉嫌含有虚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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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对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管理是否符合《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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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点是否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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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内部管
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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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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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紧急避险措施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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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团队行前说明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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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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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投诉电话公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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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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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档案保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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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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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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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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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旅游辅助者签订团队接待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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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组团社(地接社)签订旅游团队委托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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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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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行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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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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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险投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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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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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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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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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超范围经营的情况主要有: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未取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未取得经营赴台游资格的旅行社经营赴台游;
2、团队行前说明会制度主要检查是否对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事项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是否制作团队行前说明会会议记录、出境团队是否有防止游客非法滞留、偷渡等违法行为的说明等;
3、团队档案保存基本情况:团队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团队档案资料是否齐备(包含组团合同、委托合同、地接合同、发票、团队运行计划表和质量跟踪表等)。
附表二:
旅游团队检查情况登记表
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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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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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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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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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所属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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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及团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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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姓名及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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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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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车牌号及所属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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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是否佩戴导游证(领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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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团队是否持接待社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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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是否携带正规团队接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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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是否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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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是否无故不随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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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是否拒绝、逃避检查或欺骗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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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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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人员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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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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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三:
星级饭店检查情况登记表
饭店名称: 星级: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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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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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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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内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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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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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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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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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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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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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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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资料是否涉嫌含有虚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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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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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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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探头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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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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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系统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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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工具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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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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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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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巡查记录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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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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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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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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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内是否有紧急疏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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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保存、卫生间防滑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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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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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电梯、锅炉等)的日常检修、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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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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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房费、店内服务及商品是否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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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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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酒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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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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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重点区域包括:前厅、楼层过道、电梯、贵保存放处、停车场、后厨、休闲娱乐场所等。
2、消防应急工具配置情况是指:开门斧、防火服、防毒面具、应急照明灯等配置情况。
附表四:
A级景区(点)检查情况登记表
景区(点)名称: 景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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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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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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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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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是否佩带工作牌或讲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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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收费是否明码标价、门票优惠是否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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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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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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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是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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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是否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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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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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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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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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探头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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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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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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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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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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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巡查记录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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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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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区域界限标志、服务设施标志和游览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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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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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设备(汽车防滑链、发电机等)的日常检修、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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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工具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乘客100%穿戴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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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电梯、索道、观光车等)的日常检修、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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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医疗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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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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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景区(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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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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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五:
旅游客运企业检查情况登记表
旅游客运企业名称: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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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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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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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
内部管
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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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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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及人员建立、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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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公布和受理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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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行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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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GPS配置情况和动态监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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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站前的安全例检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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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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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旅行社签订租车合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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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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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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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行驶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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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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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
客运企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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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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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六:
旅游购物场所检查情况登记表
购物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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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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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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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场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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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证经营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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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坐堂的行医、鉴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佩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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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管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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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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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的消防器材是否配置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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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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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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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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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是否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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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商品质量保证书和退换货的承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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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向消费者出具正规购物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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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销售过期、失效商品或“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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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促销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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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旅行社签订商品促销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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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向旅行社支付商品促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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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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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
购物场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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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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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各县(市、区)旅游执法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绿盾行动Ⅶ”与港澳出境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市场“三黑”专项治理和汛期、暑期、黄金周、小长假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市场监管,开展旅游联合执法。对存在的突出和重大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迁就。